香港
學生簽證
有效的香港學生簽證允許非本地學生在香港學習和生活。學生通常會被允許在香港停留至其註冊課程結束。
學生簽證持有者可擔保其直系親屬申請香港家屬簽證。
但是,此類簽證不適用於:
-
中國大陸及台灣居民;
-
1979年1月14日之前未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前中國大陸居民;
-
有阿富汗、柬埔寨、古巴、寮國、北韓(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尼泊爾和越南國籍的人。
我們Boötes Consulting Services Limited (博弘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的專業團隊擔任教育顧問,可以為您提供學校和課程資訊。我們將指導您完成所選學校和課程的入學申請流程,包括學生簽證申請的辦理。
我們理解,作為非本地學生,這是你們的第一年。
免責聲明:我們是一家私人移民諮詢公司,為個人和企業提供香港移居及移民方面的支持。特此聲明,本網站並非政府網站,我們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並無任何關聯或附屬關係。如果您不希望獲得移民方面的建議或代理服務,您可以直接向相關政府部門提交申請,而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合格
要符合香港此類學生簽證的申請資格,申請人不得有任何犯罪記錄。申請人必須已被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私立學校錄取,並就讀全日制課程;且申請人必須證明其無需工作即可支付課程費用和生活費。
請注意,資格標準可能會不時更改。
我們將為您做什麼
核准的香港學生簽證
所有簽證申請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審核,標準簽證申請處理時間通常為自遞交申請之日起約6至8週。在申請處理期間,入境事務處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與個案相關的其他資料和/或文件。
當簽證申請人獲得學生簽證時,簽證持有人透過入境處進入香港後,簽證即生效。
簽證持有人可在香港居住並(在指定學校)學習,直至完成所註冊的課程。但是,簽證持有人不得加入或創辦任何企業,也不得從事任何有償或無償的工作。
請注意,學生簽證在簽證持有人終止學業時即失效。
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擁有批准或拒絕學生簽證申請的一切權利,如果申請不成功,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上訴。
機會:香港語言學習
中文和英文是香港的官方語言,而香港正是學習這兩種語言的最佳地點。
博弘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提供一系列由香港政府教育局認可的密集英語和漢語課程。所有課程均由以英語和漢語為母語的資深教師授課。無論您是零基礎的初學者,還是希望提陞語言技能,亦或是需要求職面試/商務演講的協助,我們的課程都適合您。
請聯絡我們以了解語言課程的詳情。

